协院学〔2023〕11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违纪处分材料报送等工作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更好地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处理和引导,进一步规范学生违纪处分程序和处分材料报送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呈报的材料及要求
(一)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决定呈报材料及其要求
凡给学生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在违纪事实清楚、证据明确无异议的前提下,由学院授权各系(院)处理。情节较为复杂或证据不明确的,应事先征求学生事务部意见后,再由各系(院)进行处理(具体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1)。
各系(院)应及时将《关于给予**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决定》的文件抄送学生事务部,并同步将学生处分信息录入学工系统违纪处分模块,做好相关原始旁证、检讨书及违纪处理登记表原件等处分材料的存档保管工作。
(二)留校察看处分或解除留校察看呈报材料及其要求
凡给学生留校察看处分或解除留校察看的,由系(院)提出处理建议,并将相关材料送学生事务部核实。具体呈报材料如下:
1.留校察看所需呈报材料
(1)《云顶国际4008服务平台学生违纪处理登记表》(附件2)或教务部提供的《云顶国际4008服务平台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认定表》,或公安机关提供的判决书,或其它能充分证明学生错误事实的材料。
(2)检讨书
检讨书原则上不少于1000字,在检讨书中必须对自己的违纪行为全过程进行详细地阐述,不得刻意隐瞒细节,作出全面深刻地检讨。如果违纪行为涉及到他人,违纪学生必须向他人作出真诚的道歉,并取得他人的谅解。检讨书须用A4规格白纸或红色方格纸手写。如果无检讨书,请各系(院)书面说明原因。(具体模板可参考附件3)
(3)违纪事件的综述
若违纪事实较为复杂,或存在涉警涉法、涉及学生个人隐私、重大权益等需要说明的情况,各系(院)必须对违纪事件起因、过程、结果以及学院的处置流程进行描述。如违纪事实简单明了,当事人清楚无异议,则不需要综述材料。
(4)旁证材料
与违纪行为的认定有密切关系的材料,如其他人的证言、书面证据、现场影像资料等,可根据具体情况提交。
以上4种材料均应为原件,若为手写材料均应使用黑色水笔书写,材料中对相同的事实进行表述时用语应一致,特别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关键事实应完全一致。
2.解除留校察看所需呈报材料
(1)学生本人解除留校察看申请书:申请由学生本人用A4规格白纸或红色方格纸手写。(具体模板可参考附件4)
(2)《云顶国际4008服务平台学生解除留校察看申请表》(附件5)
(3)《云顶国际4008服务平台解除学生留校察看班级评议情况表》(附件6)
(4)原处分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5)学生在留校察看期内离校的,学生所在系(院)应在其离校后委托有关单位进行考察,并在申请解除留校察看时提供离校期间单位的考察鉴定意见。
二、注意事项
(一)各系(院)应严格按照《云顶国际4008服务平台学生纪律处分办法(修订)》(闽师协学〔2017〕35号)的要求,在学生违纪行为发生或知晓情况后10个工作日之内准确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学生事务部呈报相关材料。
(二)违纪处分工作事关学生权益,请各系(院)务必要收集齐全违纪学生的有关材料,并按要求认真审核检讨书是否详细阐述违纪行为并作出深刻检讨,处分决定、检讨书、其他申请鉴定材料是否完备,相关信息内容是否一致,经检查无误后面交学生事务部。
(三)呈报的材料如有不合规范之处,原则上整份退回补充,再次报送时,时间应标定为补充后的时间。因各种原因,各系(院)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处分材料的,需另附材料说明原因。
(四)由学院签发的学生处分或处分解除文件,在文件正式印发后,由学生事务部下发至各系(院)办公室签收(一份系留底、一份辅导员留底、一份给学生家长、一份给学生本人),请各系(院)将《云顶国际4008服务平台学生纪律处理决定送达通知书》《云顶国际4008服务平台解除学生留校察看决定送达通知书》及对应回执单送达学生家长及本人签收后,将其对应回执单于一周内交至学生事务部保存备案。
附件: 1.关于给予**同学警告(或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决定(模板)
2.云顶国际4008服务平台学生违纪处理登记表
3.检讨书(模板)
4.解除留校察看申请书(模板)
5.云顶国际4008服务平台学生解除留校察看申请表
6.云顶国际4008服务平台解除学生留校察看班级评议情况表
云顶国际4008服务平台学生事务部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