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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我院学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2-10-14    作者:林君苓    浏览量:10 次    分享到:

协院学2022〕47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榕医保中心文〔2022〕6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度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院全体学生(含休学)全部纳入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

    二、参保时间

    参保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缴费的,从缴费到账次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2022级学生原则上从2023年起开始连续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直至毕业。若 2022级学生2022年度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今年首次以大学生的身份参保缴纳2023年的医保费用,2022年9月至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照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缴费规定

    2023年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39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人。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按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补助。

    四、工作要求

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贫困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减轻在校学生医疗费用,特别是重病学生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各系要利用集中晚点、主题班会等方式积极动员大学生在学校(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参照2023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指南》(附件1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尤其要通过多种途径向休、复学学生传达相关信息,让每位学生知晓在校参保待遇,切实提高学生参保意识,充分认识参保的重要性。

    五、参保程序

    (一)参保登记

    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或“协和智慧学工”小程序-医保登记,主要流程为:学生医保登记—辅导员审核—系审核—院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1.学生登记。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6日,组织学生进行在学校(学籍地)参保和不在学校(学籍地)参保登记。如学生本年度已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系应了解具体原因联系学生家长确认并组织学生填写不在学校(学籍地)参保说明,由系内存档。不在学校(籍地)参保的学生也需要进入系统进行登记。各年级在参保登记前须维护学生数据,参保期间不做学籍异动;学生参保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其中民族、政治面貌、手机号码等信息的修改,需要学生或辅导员通过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模块或学生管理模块进行操作。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辅导员可手动修缴费金额为0”。

    2.系级审核。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0日,辅导员、系书记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入学生医保管理模块进行审核。

    3.院级审核。2022年11月11日起,学院审核后将学生参保信息导入“福州市医保申 报平台”。

    (医保缴费

    1.缴费时间。参保学生需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医保缴费去年已在学校参保的学生,今年通过学工系统审核参保后,可直接扫码缴费今年由户籍地改为在学校(学籍地)参保的学生,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2.缴费形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学生可下载闽政通APP、“e福州”APP、福建税务APP、云闪付APP,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完成缴费详见附件1

    五、医保电子凭证及社会保障卡申领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激活,是线上医保业务的唯一身份凭证,全国通用,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激活办理。在已开通服务的医药机构,可凭电子凭证办理医保查询、医保结算等。

    在校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学生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自行前往各大社保卡承办银行办理社保卡申领、补换业务。首次申领或换发第三代社保卡免费。参保人可持社保卡就医,“一站式”刷卡结算。

    六、异地就医集体报备

    异地就医流程:先备案→选定点→持证卡就医。为方便在校参保的省外户籍学生及省外实习学生正常报销医疗费用,以系为单位进行异地就医集体备案。备案后,在安置地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特殊门诊(针对已开通跨省门诊直接结算医院)就医可即时刷卡结算,在参保地仍可继续即时刷卡结算。在学校参加福州城乡居民医保的同学后续需临时前往异地就医且本次未通过学校集体备案,可通过“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e福州”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和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及所属管理部传真、电话、窗口申报办理。

    请以系为单位将《福州市大学生异地安置备案登记明细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1961403@qq.com,纸质版加盖系章于2023年1月9日前报送学生事务部108办公室,联系人:张的芳。

    七、注意事项

    (一)大学生在学校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由原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扩大至福建省内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即可享受省内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异地门诊报销。

    (二)2022年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学生,2023年如需在学校(籍地)以大学生身份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可在“闽政通”操作停保,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或“协和智慧学工”小程序学校登记参加2023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由学院将学生信息导入“福州市医保申报平台”后完成缴费

    (三)在校大学生原则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若在校大学生为户籍地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卫计部门、残联部门的医疗救助对象,因已在户籍地资助参保,不能在学籍地重复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在同一时段内,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得在不同统筹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重复参加的,不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四)通过学校集体登记参保的学生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后续需参保的同学,由本人自行前往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办理。

 

    附件:1.2023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指南

          2.福州市大学生异地安置备案登记明细表附件.zip

 

 

                               云顶国际4008服务平台学生事务部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