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一轮院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0 点击量: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支部工作活力,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院党支部2018年9月以来开展的党内活动。
二、组织实施
(一)院级立项申报(2020年3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扩大活动覆盖面,认真指导党支部开展立项,支部立项率一般不少于非毕业班党支部总数的60%,立项情况填报《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备案表》(附件1)。
各党总支择优推荐不超过3项(教工党支部立项可不占推荐指标)申报院级立项,直属党支部、教工党支部可推荐1项申报院级立项,填写《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申报表》(附件2)、《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院级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于2020年3月27日前报院党委党务工作部,电子版发至cuc_dwbzb@fjnu.edu.cn。院党委党务工作部将组织专家评审,公布立项项目,并择优推荐参评校级立项申报。
(二)院级结项申报及审查(2020年6月)
1.结项范围:院级立项项目。
2.结项要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导立项党支部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填报《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结项及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4)、《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交流材料》(附件5),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后于6月20日前报院党委党务工作部,电子版发至cuc_dwbzb@fjnu.edu.cn。
3.结项审查:学院将组织院级立项项目结项审查,审查合格项目获批资助经费,未申报结项或审查不合格项目不予以资助。
(三)院级优秀成果推荐及评选(2020年6月)
1.推荐范围:院级立项项目、各单位特色党支部活动。
2.推荐数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择优推荐1项。
3.推荐要求:一是主题鲜明、富有时代感。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党组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意见》和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要求,结合高校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实际进行项目设计、组织策划。二是解决问题、富有创造性。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当前高校基层党建突出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明显,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三是组织严谨、突出科学性。活动过程组织严密,有科学的活动方案、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四是成效明显、具有示范性。支部党员参与度高,党支部工作活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在服务中心、服务师生中发挥作用。
4.推荐材料:6月30日前填报《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结项及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4)、《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院级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6)至院党委党务工作部,电子版发至cuc_dwbzb@fjnu.edu.cn。
5.评选表彰:学院将评选出院级优秀成果若干项,予以表彰和奖励,并择优推荐参加校级、省级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优秀成果评选活动。
三、资助管理
(一)院级支部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约5项,一般项目约10项。具体数量依据申报项目的质量和数量确定。院级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000元,院级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
(二)院级立项资助经费将在项目通过验收后下拨;若项目未通过验收将不予资助。经费使用办法按照学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领导
(一)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既要有总体工作安排,又要对基层党支部加强帮助和指导,从项目设计、申报、实施、总结等各个环节推进立项活动精细化,切实将活动抓好抓实。
(二)突出特色,注重创新。不同单位、不同支部要因单位制宜,因支部制宜,因支部党员制宜,精心设计活动内容,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创新,努力打造特色品牌活动,避免千人一面。立项活动要与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有机结合,并要处理好党内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避免用党日活动、寒暑期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和单纯教学科研任务等简单代替支部立项。
(三)及时总结,健全机制。要及时总结支部立项的开展情况,注重通过网络、报纸等形式宣传主题活动的进展、特色等;注意活动图片、视频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注重活动的总结提炼,积极撰写经验性材料或理论文章,巩固活动成果。以开展支部立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机制,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
附件:1.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备案表
2.云顶国际4008服务平台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项目申报表
3.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院级项目申报汇总表
4.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结项及优秀成果申报表
5.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交流材料
6.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院级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委员会党务工作部
2020年3月9日